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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作风办[2006]3号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转变作风大讨论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莲委[2006]2号)精神,为有序、有力和有效推进我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现就组织开展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讨论内容
1、正面典型
⑴、原丽水县委书记刘敬宗同志的回忆材料即《我工作的最后一站—在丽水县的十八个月》(简报第3期)。
⑵、《我为党旗添光彩—莲都区基层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所选编的30位先进事迹。
2、负面案例
⑴、大港头镇江滨路违法建筑事件(莲作风办[2006]4号文件)。
⑵、仙渡乡张山后村“苗木事件”(莲作风办[2006]5号文件)。
3、本部门、本单位具有一定影响的正反典型案例。
二、讨论形式
1、各单位要召集领导班子进行专题讨论,要求每位班子成员都要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见解。
2、召开干部大会或科室全体干部会议进行集中讨论。必要时可邀请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列席讨论会。
3、在《莲都播报》、《处州晚报》(新闻.莲都)开辟专栏,组织开展“一把手”谈作风建设活动。
4、写体会文章。每位干部都要写体会文章。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体会文章要上交到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5、开展转变作风大讨论征文活动,各单位要择优推荐1-2篇上报区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里将统一组织评选。
三、讨论重点
1、查一查思想认识问题,看一看是否树立中心意识,如何加强和改进思想作风。
2、查一查服务态度问题,看一看是否树立宗旨意识,如何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
3、查一查领导能力问题,看一看是否树立大局意识,如何规范决策和权力运行机制,转变领导作风。
4、查一查思维质量问题,看一看是否树立创新意识,如何提高辩证思维能力,破解难题,提高工作水平。
5、查一查工作纪律问题,看一看是否树立责任意识,如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效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要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在认识上要再提高,在思想上要再动员,在工作上要再部署,进一步营造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你追我赶的发展氛围,为推进“十一五”的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使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2、深刻分析,查找不足。明确专题讨论的内容,深刻分析,查找不足。一方面围绕事件从中心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政策层面等入手,深入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另一方面,通过案例分析,查找本部门、单位存在的不足,引伸出本部门、本单位的负面典型案例,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总结、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3、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各单位针对专题讨论发现的问题和对照本单位自身工作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以明确今后工作方向。
各单位专题讨论情况和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分析情况、各单位主要领导体会文章于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征文稿件于3月31日前上报。
联系电话:2151741 传真:2121205
电子邮箱:ldzf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