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莲都区老竹—丽新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原则同意由中誉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莲都区老竹-丽新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莲都区老竹-丽新污水处理厂位于老竹镇周坦村与联城街道瑶畈村(老竹镇勇清畜禽养殖场位置),X004县道东侧。
二、污水收集范围
主要收集范围为丽新~老竹沿线村庄污水,村庄包括上塘畈、黄弄、咸宜、畎岸、黄岭上、山村、马村、白岸口、吾赤口、曳岭脚、榴溪、新陶、沙溪、老竹、后坑、周坦、郑丰、梁村、徐庄、丁工、赤坑共计21个村庄。现状共计服务人口约27000人,远期(2030年)服务人口41000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工程内容包括污水厂、厂外污水主管线工程。
污水厂项目按照近期3000吨处理规模建设(部分设备和用房按照5000吨建设),远期5000吨处理规模建设。内主要生产建、构筑物有: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1座;调节池1座;高效沉淀池1座;前置反硝化滤池、硝化生物滤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合建)1座、加砂沉淀池1座;消毒池1座;污泥池1座;水质仪表间1座、生物除臭设施1 套。污水厂内附属生产及生活设施有:加药间1座;脱水机房、变配电间、发电机房、污泥棚(合建)1 座;综合楼1座,传达室1座。
厂外污水主管线:分别沿X004省道、虎迹溪敷设,近期建设具体工程量为:畎岸~黄弄压力污水管,管径D200,管道总长4350米。黄弄~设计污水厂,管径 D400~D600,管道总长6471米。以上厂外污水主管线总长10821米。
截污纳管:预留管位置为,前道后、西岸、周坦、老竹、黄弄、新宜、咸宜、丽新高铁站、物流企业、丽新乡,管径D300~D400,管道总长1800米。
现状设施恢复:沥青路面恢复约3166平方米,混凝土路面恢复约1761平方米,绿化恢复约14114平方米,庭院恢复约20个,驳坎恢复约50米,水沟恢复约200米。
新建设施:新建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2座,新建消能井2座。
项目分二期实施,一期实施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内容,二期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外污水管网和提升泵房建设。
四、污水厂处理工艺
(一)推荐污水处理工艺采用:
污水来水→ 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调节池→ 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高效沉淀池 →前置反硝化滤池、好氧生物滤池、加砂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 消毒池→出水达到准IV类标排放至虎迹溪。
药剂投加设于加药间,高效沉淀池、加砂沉淀池投加药剂有 PAC、PAM,碳源投加为乙酸钠、消毒药剂采用次氯酸钠。
(二)污泥处理系统工艺采用:
剩余污泥→污泥重力浓缩池→储泥池→叠螺污泥脱水机→外运至丽水市污泥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三)、除臭工艺采用:
除臭采用生物除臭工艺。
五、进出水水质、排放出路及工程目标
镇污水以日常生活污水为主,根据本地居民的生活、饮食习惯,结合生活污水中其他污染物比例和人口及污水量,并参考类似工程,本工程的污水进水水质见下表:
设计进水水质
项目 | COD (mg/L) | BOD5 (mg/L) | SS (mg/L) | TN (mg/L) | NH3-N (mg/L) | TP (mg/L) |
进水水质 | 350 | 180 | 150 | 40 | 30 | 4.0 |
尾水排放标准按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3/2169-2018)的表2限值控制,并能满足今后排放标准提高至四类水体的可能。
设计出水水质
项目 | BOD5 (mg/L) | CODcr (mg/L) | SS (mg/L) | 总氮 (mg/L) | NH3-N (mg/L) | TP (mg/L) | |
设计出水水质 | 10 | 30 | 10 | 10(12) | 1.5(3) | 0.3 | |
尾水排放出路为污水厂西南侧的虎迹溪。
本工程废气排放标准采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污泥处理目标为:污泥经浓缩脱水至含水率≤80%后,外运至丽水市污泥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环境保护目标:污水厂作为环保工程,设计已尽量减少污水处理本身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如气味、噪音、固体废弃物等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相关标准。
六、配套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电力照明、景观绿化等工程设计。
七、环境保护和工程安全
按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查意见的要求,落实相关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及时将建设项目“三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
八、节能设计
同意项目的节能设计。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实施。
九、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总投资概算8182.9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筹措安排解决。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丽水市莲都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控制细则》(莲委办发〔2014〕2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核定的概算不得突破,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我局同意,一律不予调整。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投资项目信息管理要求,请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和相关审批信息,并报送区发改、统计部门。
请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据此编制施工图。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