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 | 机构简称 | 丽新畲族乡 |
机构地址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畎岸村西圩村46号 | 机构负责人 | 孙聪龙 |
联系方式 | 0578-2905101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见季节性调整公告) | ||
机构职能 | |||
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浙江二十条”,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三)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维护安全稳定。 (四)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相关政策。落实基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开电话:0578-2905101
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畎岸村西圩村4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见季节性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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