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民政府:
2018年以来,区建设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不断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使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我局根据领导班子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了具体牵头科室和专兼职人员,并精心部署今年全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了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同时,不断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使普法工作制度化。严格按照普法办要求单位干部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学法用法培训考试,使普法工作深入人心。特别是在2018年,我局创新式开展了党员领导干部普法制度化建设,由班子领导和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在年初申报课题,在每季度夜学或例会上安排1-2次法律知识专题讲习,由专业科室通过现场互动、以案释法、ppt、视频分析、现场考试等多种形式讲解常见法律问题和处理方式,使有关法律知识真正入脑入心,解决了以往只读只听、重形式轻效果的普遍性问题,有效提升了普法效果。
(二)加强宣传,不断强化意识。坚持“把问题处理在前,把矛盾化解在前”原则,取得良好效果。全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一是室内装饰装修方面。主动联系企业,组织企业行业交流、为从业人员专题上法制培训课,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做好普法工作宣传,扎实推进新交付小区的普法宣传,通过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咨询解决问题的方式提升业主法制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送普法短信数千条。二是物业管理方面。利用“3.15”、“12.4”普法日及“邻里节”社区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载体,持续做好物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向市民发放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物业管理知识汇编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现场受理投诉和解答咨询150余次。同时作为重要组成单位,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立法工作,为我市第三部地方性法规设立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房屋安全使用方面。围绕城乡危房治理改造工作,持续做好房屋安全使用宣传,确保让每位业主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我局组织人员在社区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横幅若干,发放《宣传手册》4500余份,回答群众咨询50余次,有效提升群众防范意识。四是建筑安全宣传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周”、“树标杆、学标杆”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宣传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200余册,回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张贴宣传画、横幅50多幅,发送宣传警示短信2000余条次。五是农民建房审批宣传方面。利用星期日的文化礼堂、联系村走访等载体,做好城乡规划法、《丽水市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暂行管理办法》、“最多跑一次”中涉及的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六是《宪法》、《监察法》宣传方面。结合经济薄弱村帮扶等、主题党日等中心工作,通过为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等方式开展普及工作。
(三)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水平。一是严格合同管理。我局经签订的经济合同主要为工程施工合同、电力路灯安装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等。目前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均通过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合同均通过区法制办备案,按约定工期进度正常开展,不存在违约或存在争议事宜。我局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均按照《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及区建设分局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未发生签订滞后及补签现象。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坚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原则,及时报送区法制办审核与备案;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由我局起草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逐件审核清查,无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对所发文件全部建立了电子目录,并及时上报区法制办审核备案。三是做好行政许可、处罚工作。2018年我局共作出行政处罚1件,罚没总额0.3万元;共通过行政调解解决53件;作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等各类行政许可112件。此外,不断加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丽水市行政处罚平台”,及时将办结的案件公开,接受民众监督。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在各类载体上公开信息500余条,回应网络舆情100余条、处理各类信访投诉1000余条,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
二、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依法行政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总体上,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能在工作中做到遵法、守法、依法办事。但目前,由于我局人员力量严重紧张、日常业务量巨大,法治教育很大程度上还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主学习的机会仍然少。二是从业人员普法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建设行业是一个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存在着经济增长拉动力大、从业人员众多、质量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等特征,加上技术工人总体素质和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等原因,导致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技术工、农民工的普法管理工作难度加大,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进一步强化,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法制机构和专业人员短缺。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法治莲都”建设为总目标,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为主线,深入做好建设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为我区建设领域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继续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普法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丽水市区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暂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结合建筑领域的特点,选择他们希望了解和掌握的法律内容,利用行业培训,引导其知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从而以点带面,辐射和带动广大农民工学法用法、诚实守信。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好普法教育。利用“3.15”消费者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等一切有利时机,采取宣传与培训相结合、宣传与科技下乡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普及专业领域法律法规。编制宣传材料,送法下企业、下工地,开展现场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自觉性,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继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坚持学习教育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学习法律法规与执法办案相结合,建立“三个一”制度。以“三个一”为抓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每周一学、 每月一讲、每季一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以老带新等方式,系统学习建筑业、物业管理、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提高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打造善于学习、干事创业、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奋发有为的执法干部队伍。
(三)继续建立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
充分发挥聘用法律顾问作用,为区建设分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完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网站建设,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法治相关信息。
(四)继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办案质量。
(五)继续加强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依法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案件;认真承办行政复议案件,按规定参加复议听证,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认真承办行政诉讼案件,按规定出庭应诉,履行法院判决。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莲都区分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