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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白云街道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和《白云街道村(居)监会主任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1886/2018-29024      发布机构: 白云街道      发布时间: 2018-09-13 10:58:26
索引号 002651886/2018-29024 文号 白云委〔2019〕35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8-09-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白云街道
 各村党组织、社区党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廉洁班子、廉洁村务、廉洁工程、廉洁文化建设,为推进白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制订《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清单》和《村(居)监会主任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白云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任责任清单

2.白云街道村(居)监会主任履行监督责任清单

3.白云街道2018年各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细则

4.白云街道2018年各社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细则

 

 

中共莲都区白云街道工委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白云街道村、社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2018年,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是落实好从严治党管党要求,管好村、社区的人、事、物、财,锻造一支白云铁军服务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白云街道2018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落实党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任务,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认真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推动责任

6、支持上级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本村、社区党员及干部的查处工作。认真抓好各类信访案件的调处。

7、支持和重视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宣传从严治党的理念,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

8、组织并主动参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三)教育监管责任

9、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组织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1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任务,发挥村、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12、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廉洁从政。

(四)以上率下责任

13、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项严禁等相关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严守财经纪律,严明工作纪律,带头落实村(居)干部作风建设规定。

14、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严格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以及规范公章管理和村、社区干部的考勤考核等相关制度。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6、强化工程项目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村级小额工程项目规范化管理,落实村工程项目招投标、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村干部及亲属,不承包承建本村工程项目建设。

17、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定期报告责任。于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街道党工委和纪工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附件2

 

白云街道村(居)监会主任履行监督责任清单

 

1、组织召开有关会议。每月召开民情分析会、财务支出审核会、村(居)务监督工作会。每年开展一次村(居)班子成员履职情况民主评议活动。

2、按照街道党工委的部署,做好村(居)班子成员及辖区内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及提醒工作。

3、组织开展好各类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莲都区村(居)监会监督细则》,对村(居)级事务决策、村(居)务公开、村(居)级资金管理、村(居)级资产资源管理、村(居)级工程建设、村(居)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等方面有效开展各类监督工作。本人及亲属,不得承包承建本村工程项目建设。

4、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召集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就有关事项进行讨论表决。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居)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反映村(居)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支持和配合村(居)民委员会等村(居)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村(居)民对村(居)两委会工作的误解。

6、落实工作报告制。每月报表及时上报。每月就近期监督事项及其他应报告的内容,及时向街道纪工委和村(居)党组织报告。于每年1月底前,向村(居)民代表报告年度村(居)务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分别向街道纪工委和村(居)党组织报告上年度履行村(居)务监督责任的情况。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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