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政协十五届九次主席会议提议,决定召开区政协十五届四次常委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0月27日上午8:45,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会议中心莲都厅。
三、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2017年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通报;
(二)听取并审议关于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三)听取并评议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等3个单位的履职情况;
(四)其它事项。
五、参会对象
(一)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请区纪委(监委)、区政府领导,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区政协各参加单位负责人,各界别活动组召集人,不是常委的办公室副主任,专委会副主任、专业组组长,区政协“最多跑一次”改革课题组全体成员,共青团、妇联、侨联界别全体区政协委员,以及政协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四)邀请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委)、区审批中心有关人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正、副组长,以及其他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六、其他事项
(一)请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等3个单位围绕2017年履职情况准备发言材料,会上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之内。要求不汇报与政协履职无关的内容,不汇报下步工作思路;
(二)请区纪委(监委),以及团区委、区妇联、区侨联等单位于10月25日前将会议通报或会议发言材料(电子版),通过办公助手发区政协办公室陈林伟处;
(三)请处州晚报、联谊报驻丽记者站、区新闻中心派记者参加;
(四)请各有关单位于10月26日(星期四)12时前,将参会名单报区政协办公室,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请于该时间前,向区政协办公室书面请假(电话:0578-2271836,传真:0578-2132027,联系人:吴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