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严格考核,充分调动村主要干部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努力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和“双创”工作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1、考核对象: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2、考核内容:本村计生率不得低于84%;
二、工作要求
各村计生工作将严格按《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执行,并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年终报酬相挂钩。
1、结合2015年下半年的查环查孕工作,针对各村15—49周岁育龄妇女计生基本情况继续排摸,重点排摸生育二女户、二孩户、一男户及未参加2015年上半年度“三查”的育龄妇女,通过集中组织“三查”后,村两长根据排摸的情况,乡计生办组织人员再次进行上门查环扫尾工作。
2、各村要根据摸底情况,确定计划外生育重点对象,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村双委干部“一对一”联系制度,特别是村两委、党员的亲属,直接由党员干部包干负责,确保及时寄回相关查环证明,有效控制计划外生育,未履行责任人员,按照村干部考核办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来执行。
3、村班子会议每月至少一次专题研究计划生育工作,制定对策,落实下步工作措施,并有详细记录。
4、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计生宣传活动,群众计生政策法规和基础知识普及率达到考核要求。做好育龄人群的服务工作,随访率、“三查”率、长效措施落实率、优生“两免”检测率、社会抚养费兑现率达到考核要求。
三、奖励措施
全乡计划生育年终考核达到乡里下达指标,且全乡完成区里下达的考核指标,则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按如下方法进行奖励(奖励金为合计总数,由村两长支配):
1、达到乡里的考核标准,全年无计划外的村奖励8000元。
2、计划生育率达到乡里下达考核指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奖励村5000元。
3、计划生育率达到乡里下达考核指标,社会抚养费未征收到位,奖励村4000元。
4、计划生育率未达到乡里下达考核指标,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全乡计划生育年终考核达到区里下达指标,奖励村3000元。
5、若全乡计划生育年终考核未达到区里下达指标,被区里一票否决的,则奖励金全部不予发放。
6、发现计划外怀孕及多胎计划外怀孕的,村两长应及时上报计生办,并排摸所在的具体位置及家庭经济情况,连同计生办人员一起做好对象的思想工作,手术所产生的费用由乡镇承担,术后另给予对象适当的补助,人流术后补助200-500元,引产术后补助500-1500元。
7、村两长要积极发动当年应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象,未违反生育政策,已生育一孩的对象主动落实长效措施,奖励150元,已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对象落实长效措施,奖励300元,落实结扎措施奖励500元。
8、村两长配合征收当年计划外对象社会抚养费并征收到位的,发放奖金1000-3000元,如遇特殊情况再另行决定。
四、惩罚措施
1、自2015年1月1日起,出现多孩计划外生育的村,扣除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年终报酬的30%。同时取消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和集体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取消该村下年度政府投资项目,。
2、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不采取措施、不积极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乡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按季度对全乡各村计生工作进行汇总排序,每月在显示屏排名,在全乡干部会上通报,对列后5位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由乡主要领导和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乡大会上作整改发言。。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莲都区太平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