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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征收办2015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索引号: /2015-12366      发布机构: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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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5-1236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5-12-01 00:00:00

 

 

    根据《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保障,强化工作措施,完善机制,确保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就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根据我办领导工作的调整,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派专人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公布、征收决定公告等信息公开的上传、更新等,定期对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通报。

(一)结合实际,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要求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准时上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季报、年报,及时报备各类公文信息及其它变更的信息,开展公文类信息目录的登记备案,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我办实际情况,明确了房屋征收部门的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征收区域张贴、发放到户、报纸公告等形式及时公开最新房屋征收工作动态,将依法公开、公示作为做好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实时关注网络及其他媒体信息动向,做好舆论监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注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注重实效,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以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为抓手,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制订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包括入户调查通知、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被征收房地产认定结果、被征收房地产评估结果、征收工作流程、安置回迁选房公告,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合法有效。

二、主动落实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市、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布下列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

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

2)房屋征收决定;

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4)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二)公开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房屋征收工作实际,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

   二是通过《丽水日报》向公众发布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是主要通过现场张贴、发放到户等形式向公众主动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信息。

  四是在征收机构办公场所和征收实施地开辟专门的公示栏公布房屋征收的有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时限,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应当长期公开;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办高度重视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答复工作依法、规范。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今年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

四、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办房屋征收工作实施片区有城东公寓、丽水火车站、丽水市人民医院城东院区、绿谷信息产业园北区块、丽水日报社迁建工程、武警东南侧地块、江滨地块储备等项目,全部按《征收条例》的规定拟定认证了征收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发布了征收决定的公告,对征收房屋调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做到公布初步评估结果,及时修改,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合法,信息公开,补偿公平公正。今年我办主动公开公告公示、征收补偿方案20条。

五、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办将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办将及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提高网上服务效率,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强化组织领导,保障信息公开的顺利实施

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市、区两级房屋征收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要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具体负责审查、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被征收人依法获取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提高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征收、和谐征收。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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