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区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1(已归档)
首页
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1-12234      发布机构: 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2-12-12 14:15:03

文号:

索引号 331102000000/2011-122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12-30

        2011年,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莲政办发[2008]43号)文件精神,莲都区征迁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作为一项促进机关效能的重要工作来抓。现将2011年度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进行总结。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http://www.liandu.gov.cn/zwdt/zfxxgk/bmxxgk/779384553/)。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莲都区桂山路92号,电话:0578-2350846,电子邮箱:ldzqb@liandu.gov.cn

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精心组织安排。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本单位及时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明确并指定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配备了政府公开信息上网的各种设备,实现了专机专用。对本单位按照公开条例需要公开的内容,下达到各科室,并要求各科室根据条例的规定,逐条整理、上报。在信息发布审核上,由分管领导签字后进行发布上网,严格按程序要求进行。

2、我办政务公开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行政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扩大了征迁政策法规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普及率,推动了征迁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利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征迁办专栏,按公开目录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工作动态等5个目录,抓好对内、外两个层面的公开。一是对群众公开:公开有关征地拆迁安置的相关国家、省、市和区级政策法规和文件,及时更新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二是对内公开,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我办党组对作出决策的重大问题都一律实行公开的原则,做到了决定前搞好调查研究和论证,研究时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决定后及时向广大干部通报并具体实施。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招待费、差旅费的开支使用情况;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及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做到了便民、透明。

3、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相关部门保密审查后方能发布,对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泄密事件,追究其责任。截至目前,本单位无泄密事件发生。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办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规划计划的信息1条;工作动态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办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从这方面来看,我办还需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财政管理。由于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离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没有专门负责电子政务的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人专职负责。

今后还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本单位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拓宽与群众互动交流渠道,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服务于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