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干任〔2008〕1号
关于王振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决定:
王振军同志任丽水市莲都区史志办公室主任;
叶祖平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其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东华同志任丽水市莲都区工作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闵龙琪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管雪伟同志任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试用期1年);
陆朝霞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试用期1年);
吴笑飞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林业局党组副书记;
免去雷宏同志的丽水市莲都区史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谢晓鹏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免去林文金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移民工作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免去徐罗贤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碧湖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江永荣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丽云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翁定国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联城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应广程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联城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黄锡奎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江伟民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员职务;
免去熊根福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员职务。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