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干任〔2007〕17号 关于叶慧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决定: 叶慧玲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宋旭霞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2007年10月30日
莲干任〔2007〕17号
关于叶慧玲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决定:
叶慧玲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免去宋旭霞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200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