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干任〔2006〕21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区委决定:
潘世敏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校长;
沈建祖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麻益民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金洪斌同志任中共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梁志云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
郑林土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书记;
朱明海、傅玲珠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白云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蓝福新同志任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副科级组织员;
免去项旭平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党校校长职务;
免去樊官满同志的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纪律检查组组长职务。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200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