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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民政局商调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启事

2008-08-05


    因工作需要,经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决定面向莲都区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其中医生可面向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商调莲都区儿童福利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社区工作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职位

    1、儿童福利院:特教教师:1名,医生:1名;

    2、社区工作办公室:财务人员1名,工作人员1名。

    二、商调条件

    (一)特教教师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进取精神,爱岗敬业;

    3.幼儿教育专业大专以上。

    (二)医生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进取精神,爱岗敬业;

    3、具有执业医生资格证,全科医生优先。

    4、参加医务工作满3年以上。

    (三)财务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8月1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国家统一颁发有效的《会计证》,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四)工作人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社区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商调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严格审查考察、择优商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方式

    拟参加商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商调联系表》于8月15日前到莲都区民政局312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278029,2278069,2278037。

附件:商调人员联系表


    相关附件下载:     莲都区民政局公开商调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联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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