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教育局公开选调外县公办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莲人劳[2008]81号),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4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详见附表1):
二、选调范围、对象:
浙江省范围内经人事部门招录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不含丽水市直学校)。
三、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兼优,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奉献精神;
2、小学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对夫妻分居三年以上且另一方为莲都区(含市直)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在编人员及部队官兵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范围不局限于浙江省。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在职教师身份证明表(附后)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2008年7月17 至7月18 日到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大众路197号,咨询电话:0578-2131763)。如属夫妻分居的对象,另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介绍信的原件和复印件。
各学校选调人员采用单报单取的形式。各学校各学科报名人数不到需求数3倍的相应核减需求数;不足3名的不予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21日下午4:00到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按报考科目)两门,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7月23日上午8:30开始,地点:括苍中学。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音乐专业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其它专业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时间15分钟。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7月26日,地点:花园中学,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音乐教师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素质测试×30%+面试成绩×30%)、其它专业教师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报告送区人劳社保局备案。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放弃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
五、选调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莲都区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拟选调对象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商调表(函)到莲都区人劳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8月30日前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自动取消选调资格。
本简章由区教育局商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78-2131763
监督电话:区纪检委(监察局):0578-2271516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莲 都 区 教 育 局
二○○八年七月九日
附件1:
中学各学科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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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政治 |
音乐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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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小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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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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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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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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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中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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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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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外初中部 |
4 |
3 |
2 |
3 |
2 |
1 |
15 |
|
合计 |
5 |
4 |
2 |
5 |
2 |
1 |
19 |
小学各学科需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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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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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外小学部 |
2 |
2 |
1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