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1、莲都区委宣传部外宣办工作人员2名(编制放区文明办),其中男性不少于1名;
2、莲都区文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在莲都区乡镇工作的,工作满3年以上(2005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17日
(2)报名地点: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办公室(丽水市解放街51号莲都区政府大楼421办公室)。《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下载。
(3)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王女士 2271922 2271799
(4)递交《报名表》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材料,免冠2寸照片3张。
2、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数比例须达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3、笔试与面试。
(1)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写作等,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统一试题,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目标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面试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得分各占50%比例计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或考察有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5、公示和调动。根据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发现拟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没有出现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 本公告由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丽水市莲都区文联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丽水市莲都区文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艺术联合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