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莲都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莲人劳[2008]56号),决定面向丽水市公开招聘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土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土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丽水市生源历届毕业生、丽水市户籍社会人员(以2008年5月3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规守纪,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团结合作,勤奋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土木工程专业,且有三年以上该专业岗位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6月29—30日到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报名(解放街51号,联系电话:227177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参加笔试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分《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门,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程序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予以公示。放弃体检的,视作体检不合格。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监察局):2271516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278057
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古堰画乡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