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莲都区公开招聘莲都区各乡镇中心幼儿园编外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莲都区生源毕业生和具有莲都区户籍(以2008年5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人员条件的资格和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强烈的责任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具有丽水市莲都区户籍(以2008年5月31日前的入户时间为准);
3、具有幼儿教育专业中专或高职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1日至6月23日。
2、报名地点:莲都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6月25日下午4:00到区教育局人事监察科领取准考证。
2、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0:30,地点:莲都区括苍中学。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计划数与考核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素质测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素质测试×40%+面试成绩×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健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教育网(http://www.lsldjyw.com)公示7天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578-213176
莲都区教育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