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莲人劳[2008]3号),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文化广电中心站10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报聘岗位和数量
1、群文工作岗位,3名(畲族1名)
2、文物工作岗位,1名(男性)
3、体育工作岗位,2名
4、外线工作岗位,3名(男性)
5、通联工作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文物工作岗位要求具有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的毕业生,其余工作岗位要求具有丽水市莲都区户籍或莲都区生源的毕业生,户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9日。
三、招聘条件
1、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要求:
文物工作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工作岗位要求2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
①群文工作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畲族人员要求通晓畲族语言,声乐、舞蹈或师范类专业,学历可以放宽到全日制中专以上。
②文物工作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考古学、历史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③体育工作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育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④外线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电子技术、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⑤通联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于2008年5月11日――2008年5月12日,到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闻出版科(丽水市莲都区解放街288号,联系电话:0578-2120907,联系人:路老师,李老师)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人数按比例核减。
(二)考试
1、笔试:《公共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附加分: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从事相关工作的临时工,每满1年加0.5分,最高加2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附加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分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 。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开招考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放弃的,视作不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问题的,报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自动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监察局)2271516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278057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