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批准(莲人劳[2008]52号),决定面向莲都区公开招聘8名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8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08年丽水市莲都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和丽水市莲都区生源历届毕业生;
2、丽水市莲都区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08年3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心强,道德品质好,要有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区计生局下属单位和乡镇计生服务站工作满一年的编外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和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社会人员(含历届生),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于4月11日—12日到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解放街207号,联系电话2133190)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发给参加笔试准考证。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组成,实行闭卷考试。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加分:现在区计生局下属单位和乡镇计生服务站编外聘用人员,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工作时间截止到2008年3月31日止),最多不超过2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通过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时间截止到2008年9月30日)交用人单位审核,并送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没有特殊原因未及时提交有效毕业证书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监察局):2271516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278057
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莲都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