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峰源乡所属的源头岭至小岭根通村公路改造项目已列入康庄工程2005年的改造计划,建设奖金由上级部门补助和自筹组成。峰源乡政府为该项目的业主,并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现决定对源头岭至小岭根段进行公开招标。
1、凡市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专业承包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含)资质以上;市内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报名招标。
2、本次招标的峰源乡源头岭至小岭根康庄工程通过公路改造项目全长13.98公里,项目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安全设施共分一个合同段。
3、施工企业可于2005年7月11日上午8:00—11:30和下午15:00—18:00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印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到峰源乡政府三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招标人地址:峰源乡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联系人:雷李俊 电话:0578-2929511
手 机:13600608342 传真:0578-2929111
招标人:峰源乡康庄工程指挥部
二OO五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