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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江滨区块旧城改造政策问答(4)

2008-07-03


    六、住宅产权调换如何结算?
  1、产权调换结算原则:被拆迁房屋和安置用房分别按评估价格计算并结算差价,多还少补。

  2、优惠政策:

  ①高层、小高层安置的,其安置房公摊面积部分的60%为政策赠送(即无偿供给);

  ②安置用房价格给予8%的优惠;

  ③若被拆迁人放弃增加的安置面积(指就近产权调换增加15m2或15%和异地产权调换增加20m2或20%),直接按被拆迁住宅房屋面积选择相应套型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3、结算金额=安置房评估价格-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满足条件的优惠政策款项

  以被拆迁房屋面积为70m2,评估总价为60万元为例。

  例1:甲选择75m2的就近安置房(即放弃了增加的安置房面积),评估价格约为750000元,假设公摊面积为12m2,符合优惠政策中①、②、③项的规定,即优惠金额为18200元(12×0.6×10000+50000+750000×8%=182000),则甲可拿到32000元。

  例2:甲选择90m2的就近安置房(即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③的规定),评估价格约为900000元,假设公摊面积为15m2,符合优惠政策中①、②项的规定,即优惠金额为97200元(15×0.6×10000+900000×8%=162000),则甲还需补差价138000元。

  例3:甲选择80m2的异地多层安置房(即放弃了增加的安置房面积),评估价格约为576000元,符合优惠政策中②、③项的规定,即优惠金额为97200元(320000×8%+50000=75600),则甲可拿到105600元。

  例4:甲选择100m2的异地小高层安置房(即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③的规定),评估价格约为720000元,假设公摊面积为15m2,符合优惠政策中①、②项的规定,即优惠金额为97200元(15×0.6×7200+720000×8%=122400),则甲可拿到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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