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省财政计划拨付我市2008年种粮直接补贴和水稻主导良种补贴合计594.6万元,其中早稻直补资金合计140万元,稻麦种植大户直补资金合计142.8万元,水稻主导品种良种补贴资金311.8万元。补贴对象和标准如下:1、.省财政对早稻种植者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2、对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和农业部门认定的管理完善、运作规范、社员30户以上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实际种植面积,由省财政给予每亩20元的直接补贴(合作社内稻卖复种面积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不重复享受直接补贴)。3、对种植由省核定的分县水稻补贴主导品种的农户,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省财政给予每亩10元的良种补贴。(记者 潜艺之 通讯员 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