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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过期不续保 出了事管你有理没理都是全责

2008-03-31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30日电 握了30年方向盘的老驾驶员老韩最近蛮窝火,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他是次要责任,法院也承认交警的这个认定没问题,但在具体赔偿上,却要按照老韩全责来算。

    听起来似乎老韩有点冤,但是,让老韩说不响的原因是出车祸的那天正好他的车子处在交强险到期还未续上的“空当期”。

    车祸发生在去年8月5日晚上9点,老韩以40码的速度过一个绿灯时,迎面过来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似乎是看到协警想逃,结果摩托车一头撞上了老韩的小客车,摩托车手倒地受伤,老韩是个厚道人,把他送到了医院。

    事后,交警认定,这起事故摩托车手是主责,老韩承担次要责任。按理说,这个责任比例同时也代表了相应的赔偿比例。

    但是,令人没想到的是此后摩托车手把老韩告了,要求医疗费、伤残费等由老韩全额赔偿。

    令老韩更没想到的是,原告的诉讼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原因就在于老韩的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期,没有及时续保”。

    法官解释,正是因为老韩的车在事故发生时没有买交强险,所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不分责任地由老韩方面赔偿,赔偿的具体额度则按交强险相应的限额范围来赔。

    老韩在实际次要责任的情况下赔了个全责,对开车的人来说都是个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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