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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

2008-02-29


  今年的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45周年纪念日,也是我省第一个志愿者日,届时《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将正式颁布实施。这是记者从省有关部门今天召开的《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的志愿服务工作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条例》明确了所有年龄段人群的志愿服务都列入条例范围,实现了从青年志愿服务向社会志愿服务的转型。同时《条例》也明确了志愿服务工作架构、志愿服务活动的契约化以及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多方位的保障和激励措施。

  据悉,我省将在3月5日开展“人人争做志愿者,人人关爱志愿者”浙江省首个志愿者日统一行动,并向社会征集“最需要志愿服务者”,以实现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者各方信息的有效对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出席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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