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积极履行各项工作职能,以司法行政与民生问题联系密切的领域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综合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突出“为民”服务。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整合社会资源,集中组织全区40余家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联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专业力量,到乡镇开展送法律服务活动。同时,利用消费者权益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针对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的重点对象、围绕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建立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有序推进我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二是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安民”服务。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上半年,全区各级调委会共调处民间纠纷322件,成功31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0件,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介入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江滨区块旧城改造房屋拆迁纠纷调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与区法院联合出台了《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配合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区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的经费保障模式,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物质保障。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突出“便民”服务。积极扩大援助范围和受援面,半年来,共办理援助案件88件,受援对象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与去年同期相比,援助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强化便民措施,今年,在原有的22个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在12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上半年,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所办理援助案件14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百余人次。同时,针对特殊群体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半年来,通过“绿色通道”得到法律援助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对象有28人。
四是积极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突出“人性化”服务。认真做好首次帮教和人性化帮教,向归正人员宣讲国家法律、法规,开展谈心活动,在思想上进行耐心开导。整合社会力量,发展扩大帮教工作队伍,积极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落实安置帮教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同时,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公益劳动、心理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