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8月6日开始,莲都区林业局全面开展营造林项目自查验收工作。
此次自查验收是根据《浙江省营造林质量核查验收规范(试行)》的要求,由各林业工作中心站及国有林场组织技术人员,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生物防火林带、阔叶林发展工程、封山育林、抚育改造、人工造林(更新、补植)进行全面的自查验收,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要求做到客观评价、规范操作、上报真实,切实杜绝遗漏作业地块,并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区林业局组织抽查组进行全面抽查,切实保证自查验收质量。自查验收工作将于8月2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