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6年建局以来,我区安监局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方式、新方法,取得了很大成效。07年开始更是转变安全监管观念,积极为企业服务,予服务于监管之中,诠释了安全监管新内涵,在08年工作中又进一步深化,主要内容有:
一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台帐,为企业夯实安全基础。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制度研讨会、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试点等形式,帮助企业规范一套制度、健全一本台账。
二是积极开展安全培训,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通过组建区全员安全培训宣讲团,负责全区高危行业全员安全培训和其他行业师资培训工作等方式,开展企业全员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减少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全面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实践高危行业企业本质安全。安全标准化建设是高危行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走上本质安全的有效途径。通过全区3家在产矿山企业和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指导企业明确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3家矿山企业已经取得市安监局组织的标准化验收,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已上报验收。在全区矿山企业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新技术,淘汰浅孔排炮开采,禁止露天矿山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等落后不安全的爆破技术。以上措施实施以来,取得了很大成效,07年以来我区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无事故。
四是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导企业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08年以共排查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121条,整改80条,其它41条在限期整改中。
五是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约谈制度。定期、不定期约谈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的主要内容有:了解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近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隐患整改情况、企业今后安全工作开展和对安全监管工作建议等。通过约谈,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职责;通过沟通交谈,了解被监管单位在安全监管过程的意见和想法,增进了监管与被监管单位之间相互了解,促进今后安监工作开展,在日常安全监管中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