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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2008-0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于去年12月颁布,从今年6月1日起实施。日前,我区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禁毒法》、部署社区戒毒工作。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坚持“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综合治理”。使全民禁毒意识得到明显提升,毒品流入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吸毒人员增长势头得到缓解,现有吸毒人员得到有效掌控,“零增长”计划稳步推进。但是由于全球范围内毒品呈蔓延之势,我们的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王国荣在会上指出,《禁毒法》对禁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对此我们要有充分认识。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是贯彻《禁毒法》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努力营造良好氛围,推进相关各项工作。

    王国荣希望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共同推进《禁毒法》顺利实施,使莲都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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