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乡镇全额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分配细则》,截止2008年8月18日,区房改办已完成922位乡镇干部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补贴的审核工作,首批207人,1341万元补贴已发放,第二批715人,4095万元补贴现已进入各单位的复核阶段。同时,根据各申请人上报及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核,在市区规划区、各建制镇规划镇区内有自建私房的乡镇全额财政供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已于8月18日在《处州晚报》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共有57人,其中申请人批地建房40人,申请人配偶批地建房的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