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农村信息报发行工作,2008年,莲都区被浙江省农业厅确定为全省20个开展集团采购订报送农民试点县之一。为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区农业局通过积极向区政府争取专项财政资金和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作用,采用政府和单位采购相结合方式,圆满完成集团订购2124份农村信息报任务,与2007年相比,2008年,我区农村信息报的征订任务数增加2倍多,试点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