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9号台风防御工作,莲都区坚决执行市防指关于及时启动防台风II级应急响应的决定,并及时做好相关环节的防范工作: 一 、气象及水文部门及时预报预警气象和短历时强降雨(1小时≥30mm,2小时≥50mm…)、主要江河水位等实时水文预警信息。 二 、各乡镇领导和工作人员进岗到位,驻村干部到所在村值守,村两委成员和自然村负责人、小流域山洪及地质灾害预警员、山塘水库巡查员等24小时到岗值守。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持与主管单位和区防指办的信息畅通,并确保将险情预警信息迅速传达到每户每人,遇异常危险情况及时组织群众撤离,并向下游区域及主管单位、乡镇、区和市防办预警报告。 三 、各山塘水库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巡查员,坚持24小时值守监测,保持信息畅通,遇异常或险情及时预警本区域及流域下游地区,并积极组织抢险,同时迅速上报主管单位、乡镇、区和市防指、市水利局。 四 、各在建水利工程及涉河临河工程与区、市防指办、气象、水文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做好安全度汛的各项工作,易淹易冲易涝等施工工区停止作业,确保安全度汛。 五 、及时做好峰源、仙渡、联城、老竹、黄村等小流域山洪易发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河低洼地、市区地下建筑物等易涝处,以及学校和各类危房的人员转移工作,建设和教育部门做好城乡广告牌的加固防风工作。 六、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本单位各项防御措施。按各单位职责做到人员、物资、车辆和抢险队伍严阵以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