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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公开评价活动

2010-02-04


    1月28日,市局召开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企业公开评价活动综合情况通报会,从总体情况看,被评价企业商品质量较高、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社会评价较高,总体情况良好。其中,抽样检测合格率为93.33%;商品标识合格率98%;上柜商品抽查合格率100%。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解放店)、丽水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和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丽水大洋分公司分获这次评价的前三名。
    本次公开评价活动自09年10月启动以来,历时3个月。评价对象为市区的沃尔玛(浙江)百货有限公司丽水解放街分店、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浙江三江购物有限公司丽水大洋分公司、丽水市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丽水市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解放街店)等五家大型商场超市。评价中较科学地设置了商品质量、经营行为、管理制度和社会评价等四个大类11个指标项目。根据“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内容、统一评价周期、统一公开评价结果”的原则,经过实地商品抽检、实地检查、社会评议、资料查阅和异议复核等阶段的工作,对每个企业作出较全面的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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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莲都区工商分局 供稿人: 责任编辑:于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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