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和2011年区食安办第十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莲都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1月10日,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农业、工商、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监、广电等部门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进行集中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强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消费等过程的监管,不断提高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
检查组实地抽查了3家医疗机构和药店、1家农资店、2家超市、1家制酒企业、2家小餐饮店。检查情况总体良好,对部分经营商户存在的货物摆放不整齐、从业人员未随身配带健康证、进货验收台账登记不全、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做了现场指导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有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类隐患,有效防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继续加强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巡查力度,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