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莲都分局在雅溪镇召开“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试点动员会,拉开了全区小药店质量安全整规工作的序幕,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主动部署。6月30日,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小组,对各项工作分阶段分步骤进行部署。出台了《莲都区“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并结合小药店、小诊所、小药柜的情况分类出台了药店整顿治理规定、小药柜整顿治理规定及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诊所整顿治理规定,努力确保“小药店”三年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 明确任务,抓好试点。结合莲都实际,确定了雅溪镇、黄村乡为“小药店”质量安全
整治和规范试点乡镇。从8月份开始,通过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试点工作,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中能够较全面的执行,企业信用自律意识得到加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切实做到“小药店”六有三无的标准,并能够探索出一些解决疑难问题的办法,出台带动一个区域、一个行业规范发展的行为准则。
三、 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小药店”整规工作重点在农村,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
任人,落实责任。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与试点乡镇的协调联系,将会同卫生、工商等部门在整规期间采取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出实效。
区卫生局、工商分局及雅溪镇、黄村乡分管领导及试点乡镇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共30多人参加会议,丽水市药监局邱文锋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