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市场秩序,发挥信用制度的奖惩作用,近日,我区出台了《莲都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坚持以“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点后面”为原则,选择农资连锁店、商品准入示范批发点、饮用桶装水生产企业作为试点行业,分启动、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落实实施,预计在2009年6月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从加强信用宣传教育、制定信用制度规范及建立管理服务系统等三方面进行规定。要求信用宣传教育要贯穿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同时,要结合试点行业特点制定信用征集制度、信用评价制度、信用披露制度、信用监管制度等制度规范,并要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探索和培育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系统,明确中介机构参与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内容和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