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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分局部署“小药店” 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

2008-07-03


    为贯彻《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及省、市有关精神,莲都分局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具体部署“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努力提高小药店、小诊所、小药柜药械监管水平。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工作。为加强对“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领导,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小组。同时,要求结合莲都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工作,确保“小药店”三年整治与规范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调查摸底,做好试点。结合当地实际,选择1—2个乡镇作为整治的试点单位,通过调查摸底,摸清乡镇“小药店”的基本状况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档案,制定试点方案,以典型示范,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重点整治,依法监管。以城乡结合部、中心镇和“小药店”比较集中的区域作为整治的重点区域,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小药店”做到“六有三无”。
    四是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利用村两委换届选举这一契机,做好药品协管员的指导培训。深入到农村,利用广播、黑板报、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举报投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努力营造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是巩固提高,长效监管。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小药店”经营行为基本符合规范要求,制假售劣、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药品网络基本形成,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农村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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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莲都区食品药监分局 供稿人:吴维维 责任编辑:于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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