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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两项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2008-06-27


    青田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出设立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专项联络员与督导组两项措施,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该县食安办要求农业、质监、工商、经贸、卫生、教育、食品药监等部门设立一名示范创建专项联络员,全程全面负责本单位创建工作。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乡镇进行指导督察,收集有关资料档案并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等等。同时由各部门专项联络员组成督导组,承担对各创建乡镇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目前,青田县已经召开了第一次专项联络员会议,并组成督导组对腊口、汤垟两个乡镇进行了督导,有力推动了有关乡镇的示范创建工作。

    专项联络员和督导制度是青田县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的一项有益探索,为创建工作的连续性、专业性和具体事务的办理提供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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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青田县食安办 供稿人: 责任编辑:于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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