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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 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2008-05-05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2008年浙江省卫生监督工作实施计划》要求, 近日,区卫生、教育、食品药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29所中小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校内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学校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现场检查的29所学校食堂中,17所学校食堂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还比较落后等问题,经审查未达到卫生许可条件,致使 58%的农村学校食堂无有效卫生许可证;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措施未落实到位,食品加工区无防蝇设施,冷藏设施上无生食品、半成品和成品标识;个别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部分学校自备供水水质消毒不规范,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水质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校医配备不足,29所中小学校中有28所学校无专职校医,部分学校传染病防控规章制度不完善。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当场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学校要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继续加大投入,利用暑期全面改善学校食堂的卫生设施和条件,并要求学校食堂改造前要将食堂设计图纸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消除食堂在选址、设施布局等硬件上的卫生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卫生健康行动”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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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莲都区卫生局 供稿人:高静 责任编辑:于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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