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区政府在莲都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区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会议。区生猪屠宰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兽医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部署了莲都区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决定从2008年5月10日起在全区乡镇所在地全面推行上市肉品检疫检验制度和屠工制管理区域屠工持证上岗制度。
刘志伟副区长就抓好我区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意识,提高对屠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抓好农村生猪屠宰管理、保障农村用肉安全作为实现城乡统筹、构建和谐莲都、建设新农村的一件实事来抓,切实抓好。二是建立机构,保障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早入正轨。要尽快落实乡镇生猪屠宰管理机构的建立工作,落实村级食品安全(肉品质量)监督员职责,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切实解决农村检疫检验人员配备尚难以满足检疫检验工作要求的问题,保障在实行屠工制区域内检疫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齐抓共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行为。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其他生猪屠宰经营违法行为;四是注重引导,制定出台生猪屠宰各项扶持政策。对已建屠宰场在屠宰场改造、沼气池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添置肉品配送车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进屠宰场硬件设施的改善,提升肉品加工质量,增强屠宰场的肉品配送能力。五是加强宣传,切实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多途径、多媒体大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普及肉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开通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曝光生猪屠宰违法案例,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营造人人关注肉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六是抓好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和屠工肉商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等执法培训,确保执法活动正常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屠工、兽医和村级食品安全(肉品质量)监督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猪屠宰工作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素质。七是强化考核,确保《实施意见》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考核办法,创新管理手段,形成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和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积极性,努力提升管理水平。
区经贸局在会上通报了前期工作情况,部署了下步具体工作,并对莲都区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实施意见进行了讲解,区农业局、碧湖镇、双黄乡等单位领导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