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莲都区召开全食品安全工作会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动员大会,卢彩柳副区长要求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按照“区里总牵头、乡镇管辖区、部门抓环节”的总体部署,具体做到三个结合。
一是政府主导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加强领导,建立以乡镇长、街道主任为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形成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企业安全意识、责任人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健全完善行业协会的相关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管理,鼓励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提高整体行业食品安全生产水平。
二是部门分段监管与乡镇(街道)、村(居)属地管理相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工程,需要经贸、农业、卫生、工商、质监、药监、教育以及财政、公安、环保等各部门的协作和支持。区食安办要牵头抓总,做好协调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齐心协力搞好创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合执法,充分履行好法定监管义务,并主动到乡镇(街道)指导创建工作。对乡镇(街道)一级来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在村(居),发挥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是预防和减少农村食品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要稳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多员合一”工作,要将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监、经贸等六部门的“农产品质量监督员”、“质量监督协管员”、“消费维权监督员”、“卫生监督协查员”、“药品监督员”、“肉品质量监督员”进行整合,尽量做到“多员合一”,提高行政资源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充分发挥村(居)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作用。
三是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相结合。各乡镇(街道)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结合当地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餐饮业做好特色文章,抓出自己的工作亮点。要根据《莲都区2008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思路》和《2008年度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考核办法》,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好创建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