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莲都区门户网站 > 综合信息 > 部门网站 > 食品药品网 > 综合信息 > 动态信息
景宁县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监督捡查

2008-03-24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幼儿园等集体食堂卫生水平,更好的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景宁县卫生监督人员,本着监督与指导相结合的宗旨,分三个检查组,对县城内33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了专项检查。
    此次共检查学校食堂8家,幼儿园25家。检查中发现2家学校食堂和4家幼儿园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提出整改意见33条,限期整改33家,量化评分27家。根据检查标准,结果量化不及格的食堂有1 3家,占48%;量化及格的食堂有14家,占51%。
    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食堂、寄餐园等集体食堂卫生状况较以前有明显的提高,基本能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落实相应的硬件配套设施和管理措施。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极少部分食堂各功能区设置不够合理,且未能做到专区专用,存在食品交叉污染的隐患;二是部分厨房员工卫生意识还不够强,未能合理使用“三防”等卫生设施;三是个别未能严格遵守厨房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存在生熟混放,工具混用等不良行为;四是部分学校、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是餐具消毒、保洁工作不到位;六是食品留样不规范。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有效促进了辖区内学校等集体食堂自我完善,同时,提高了管理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从而有效的保障其供应食品的卫生质量。


    相关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景宁食安办 供稿人: 责任编辑:于伟宏)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主办单位: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莲都分局(区食安办)
技术支持: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