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政府发出莲政办发(2008)14号《关于印发莲都区加强农村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加强农村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乡镇屠宰管理的基本方式、规划设置,提出了定点屠宰场、屠工制屠宰区域、肉食品市场以及屠宰经销商、屠工、检疫检验和执法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对今后我区生猪屠宰规范管理,保障农村群众肉食品安全起到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