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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讯

2007-11-05


    为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校园,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构建平安校园、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创建工作的要求,莲都区结合本区实际,在全区开展“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校园放心店”创建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工商、教育、食品药监、卫生、工商等部门各负其责,莲都区教育局根据区政府要求9月份已在去区中小学全面启动创建“校园放心店”工作,全区各学校将在11月15日前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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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区教育局 供稿人:蓝国良 责任编辑:于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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