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林木和林地交易工作流程
林权权利人提出申请—→区林业局初审—→①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②准予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③暂缓受理→出具暂缓受理通知书—→区林业局核准招投标文件—→发布招投标公告—→竟买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勘验—→集中交易—→交易确认,签发确认通知书—→签订流转合同(30天内)—→报区林权管理中心备案(10天内)
森林、林木和林地交易提交材料
1.林权交易申请(或委托)书;
2.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载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3.申请(或委托)交易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证明文件;
4.其它材料:
4.1 国有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价报告;区林业局做好可行性研究及提出实施方案,并经省林业厅批准同意的意见书。
4.2 集体交易:森林资源资产评价(或调查)报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意见书;所在乡镇(街道)的批准文件;区林业局对流转合法性和可行性的审查意见;公示文书及现场照片。
4.3 个人交易:家庭主要成员同意的意见;本村民小组同意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意见。
5. 区林权交易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如山场四至示意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