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试点市、县(市、区)在开展终端接收站点基础设施招标、采购、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照《浙江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技术方案》、《浙江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基础设备技术指标》(浙远教办[2005]3号文件)、《浙江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国产产品企业推广荐名录》(浙远教办[2005]6号文件)和省远教办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