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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批对象:滩涂围垦建设项目
(二)审批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审批程序及时限:
1、业主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
3、科室审核后批复;
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
3、上一基建程序批文;
4、规划选址意见书;
5、用地预审意见;
6、环评批复意见;
7、水土保持方案;
8、水利部门批复
9、资金来源承诺书;
10、项目法人组建方案(经营性项目);
11、 其它有关材料;
(五)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办理地点:莲都区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发展和改革窗口
(丽青路25号) 电话:2278190
联系科室:社会发展科 电话:2278172
投资科 电话:2278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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