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对象:项目业主
(二)审批内容:在江河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水电站等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
(三)审批程序及时限:接受申请→现场勘察→批复 20个工作日
(四)审批条件:
①工程设计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承担
②符合流域规划
(五)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书
②工程设计书
③相关图纸
(六)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 电话:227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