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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河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水电站等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

2005-08-04


 

 

(一)审批对象:项目业主

(二)审批内容:在江河上建设防洪工程和其它水工程、水电站等防洪规划同意书审批

(三)审批程序及时限:接受申请→现场勘察→批复       20个工作日

(四)审批条件:

①工程设计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承担

②符合流域规划

(五)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书

②工程设计书

③相关图纸

(六)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   电话:227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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