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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

2005-08-04


(一)审批对象:从事捕捞人员

(二)审批内容:渔船、竹排、菱桶、盘钓等

(三)审批程序及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需提交的材料:

①申请书(注明年龄、渔具及数量);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

(五)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六)收费标准:浙财综字[2002]14号    丽价(97)80号

                专业渔船:600元/船/年

非专业渔船:800元/船/年

  鳖:450元/人/年

  蟹:400元/人/年

  虾:300元/人/年

捕河蟹:200—1000元/滩/年

捕黄鳝:180元/人/年

捕泥鳅:90元/人/年

捕石蛙:120元/人/年

  排:300元/条/年

  桶:250元/人/年

  网:100元/人/年

  令:100元/人/年

  篓:10元/人/年

盘钓、海杆钓:60元/人/年

  巾:50元/人/年

徒手捕捞:100元/人/年

办理地点:莲都区行政审批中心水利窗口   电话:227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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