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关于对未参加2006年度事业法人年检的
事业单位催检的公告
全区尚未参加年检的各事业单位法人:
根据有关规定,2006年度事业法人年检工作将于2007年4月30日结束,请尚未年检的单位尽快来我局办理年检。逾期不再受理。未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动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七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