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申报资料:
1、《植物检疫申报单》
2、提交《产地检疫合格证》
3、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审批.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2、《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92)价费字196号
承诺时限:以合格证换取的,当日签发;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签发
收费标准:
①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收费起点额0.5元,按货值的0.8%;
②林木种子收费起点额0.5元,按货值的0.2%;
③木材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2%?/P>
④药材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5%;
⑤果品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1%。
⑥盆景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1%。
⑦竹类及其产品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