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莲都区门户网站 > 网上办事 > 林业 > 行政审批
 
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许可

2007-08-24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

申报资料: 

  1、《植物检疫申报单》

  2、提交《产地检疫合格证》

  3、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审批.

法律依据

  1、《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2、《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

  3、国家物价局、财政部(92)价费字196

承诺时限以合格证换取的,当日签发;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签发

收费标准

  ①苗木(包括花卉及观赏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收费起点额0.5元,按货值的0.8%;

  ②林木种子收费起点额0.5元,按货值的0.2%;

  ③木材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2%?/P>

  ④药材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5%;

  ⑤果品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1%。

  ⑥盆景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1%。

  ⑦竹类及其产品收费起点额1元,按货值的0.2%。


    相关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有种开紫花的草会“吃”掉土壤中的铜 (2007-10-29)
森林植物调运检疫许可 (2007-08-24)
花卉王国客人青睐丽水荧光植物 (2006-10-26)
市郊再次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图) (2006-10-12)
适合办公室的10种植物 (2006-08-31)